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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医疗期待遇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2 11:14:57 人浏览

导读:

每个人都会有生病的时候,如果病情比较严重那么就要到医院治疗一段时间,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的职工是有医疗期的,在医疗期内劳动者不需要上班也可以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那么企业职工医疗期待遇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每个人都会有生病的时候,如果病情比较严重那么就要到医院治疗一段时间,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的职工是有医疗期的,在医疗期内劳动者不需要上班也可以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那么企业职工医疗期待遇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企业职工医疗期待遇规定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短期病假工资计算

  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2、长期病假工资计算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职工的疾病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职工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 9 9 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三、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如何处理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综上所述,企业职工在医疗期享受的待遇要区分来计算,如果是短期病假,那么需要按照工龄来计算所发工资比例,工龄达到八年以上的,就可以在医疗期内获得全部基本工资。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企业职工医疗期待遇规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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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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