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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工人退休年龄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03:47:55 人浏览

导读:

工人的数量占我国劳动者人数的大部分,是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我国劳动法注重了对工人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那么工人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劳动法对工人退休年龄的规定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有用的帮助。

  工人的数量占我国劳动者人数的大部分,是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我国劳动法注重了对工人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那么工人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劳动法对工人退休年龄的规定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有用的帮助。

  一、劳动法对工人退休年龄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城镇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号)第三条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可累计折算。上述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关于“退休人员”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退休人员”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有二: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实践中最大的问题在于,仅符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不享人员”),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劳动法对工人退休年龄的规定”的法律内容,工人在我国劳动力市场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且工人多从事体力活,其退休年龄规定有所不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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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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