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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益知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7 15:19:51 人浏览

导读:

劳动权益知多少

  劳动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当享有的权益。现实生活中,劳动权益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劳动者有必要了解法律究竟赋予自己哪些劳动权益。下面将对“五险一金”、“带薪年休假”和“高温津贴”这三种劳动权益进行详细介绍。

  一、“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法定的,“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企业缴纳。劳动法中也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二、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我国新劳动法对带薪休年假作了原则性规定。根据《劳动法》第45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对带薪年休假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这表明,职工带薪年休假在我国是有法律保障的,是法律授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权益的基本介绍。劳动者应学好用好劳动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法律知识。高度重视自己享有的劳动权益,当自身劳动权益受到伤害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同时也应注意维权尺度,谨防为了维权而逾越法律边界。

(责任编辑:刘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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