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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仲裁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6 12:45:28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公司来说,公司的一些人事纠纷是很常见的,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这种情况是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的,但是很多公司没有进行补偿,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劳动仲裁。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人事仲裁流程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对于公司来说,公司的一些人事纠纷是很常见的,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这种情况是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的,但是很多公司没有进行补偿,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劳动仲裁。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人事仲裁流程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劳动人事仲裁流程

  (一)申请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附证据清单(参见《举证通知书》),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三)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

  (四)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5)项要求。

  (五)登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立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七)庭前调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2、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之后就进入审理程序,审理过程中需要经过组成仲裁庭、回避、审理、裁决等程序。

  

  二、劳动仲裁可以提起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程序该怎么走

  1、申请。

  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

  2、受理。

  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

  3、委托。

  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4、举证。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因用人单位应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5、审理。

  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申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6、调解。

  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7、裁决。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8、结案。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如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人事仲裁流程的相关知识,如果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的话,按照劳动仲裁相关标准来进行劳动仲裁。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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