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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后遭解职 有假不能休八成没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6 17:46:4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带薪年休假便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福利之一,虽然从2008年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就已经正式开始实施,但是市民朱女士却因为休了一个年假而陷入解职纠纷中。

  核心提示: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带薪年休假便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福利之一,虽然从2008年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就已经正式开始实施,但是市民朱女士却因为休了一个年假而陷入解职纠纷中。  

  

 “我休了5天年假刚刚回单位,就接到了降职通知,我提出异议后,单位直接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只给我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朱女士向记者介绍说。

  记者随后用3天的时间随机调查了300名企业员工发现,50%左右的受访者都存在有假不能休的情况,而且调查人群中超过八成的员工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对此,劳动维权专家提醒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休假权益,在维权中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员工休假证明,否则就要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赔偿。

  市民投诉

  网站经理“休”出烦恼

  朱女士在2011年8月1日与“Myjob”网站青岛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后,正式出任该公司人力资源经理一职。3月中旬因为家中有事,她就填写了申请表,申请休年假5天,当时公司并没有异议,只是要求朱女士将手头的工作安排好。朱女士在休假前将当月的招聘工作全部安排妥当,才回家处理自己家中事宜。让她想不到的是,假期结束后,公司负责人对她离职期间的工作很不满意,并且认为她在任务最重的时期休假,是责任心不强的表现,因此对她给出了降职的处理。

  对于这一变化,朱女士想不通,就到公司领导处争辩,经理却表示,她不愿干可以解职。对于公司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朱女士感到很气愤,随后同意解职,但在补偿金上双方发生了分歧。该公司只同意给她补偿1个月的工资,但是朱女士认为公司这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投诉维权陷入两难

  3月29日,朱女士带着她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休假申请表来到早报接待室,向记者详细介绍自己的情况。“其实我工作年限超过了10年,按照相关法规应该按照工龄休假,现在按照入职时间计算休假时间已经是吃亏了,没想到公司还这样对我。”朱女士伤心地向记者介绍说。[page]

  记者在接到朱女士的投诉后,曾经多次拨打“Myjob”网站青岛公司的电话,希望联系该公司的领导了解朱女士解职的具体原因,均未得到回应。3月29日上午,根据朱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Myjob”网站北京总部人力资源经理尚女士,尚女士表示知道“Myjob”青岛分公司和朱女士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她表示不清楚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原因的同时,否认该起纠纷是因为朱女士休假引起的。“赔偿1个月的工资确实不符合规定,我认为应该按照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中‘N+1’(N为工作年限)倍月工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而且我们也正在为她申请这一补偿方案。”尚女士向记者介绍说,但是她不认为该公司是违法解除与朱女士的劳动合同。

  虽然已经决定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已经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当记者要拍照时,朱女士还是用手中的材料遮住了自己的脸,并且希望记者将她劳动合同上的个人信息模糊处理。朱女士坦言,从2002年正式踏入工作岗位开始,她所供职的单位很少有按照国家规定让她带薪休假的,这一次如果不是为了争一口气,她也不会和单位因为休假问题进行劳动仲裁。“如果把我的真实信息登出来,我感觉很多用人单位可能不会聘用我。”朱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记者调查

  “计件工”十年难休假

  市民王娟(化名)是一名保险公司的员工,记者采访她时恰逢周末,一脸倦容的她在向记者推销完保险产品后,一边整理资料一边约见下一名客户。当记者询问她带薪休假相关问题后,她一边摇头一边苦笑着说:“不要说带薪休假,就是平时休息日都很难保障。”

  从2003年到现在她一共在3家保险公司工作过,公司在培训、劳动保障等方面都很正规,但就是休假问题从来没有下过明文规定。每个月月初业务经理会下发一个月的计划,如果完不成就会罚款甚至解职,在他们的规章制度中,从来没有因为休假而减少任务量这种说法,所以巨大的工作压力让她难以有带薪休假的时间。

  在超市干售货员的宋女士也表示从来没有带薪休假过。“这个品牌的奶粉一直是我和另一名同事负责,如果我休假她就要上班,要想休息除非换工作。”宋女士介绍说。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保险、服务行业不但没有条件带薪休假,而且因为是按照工作量赚取佣金或者提成,不休假公司也没有任何的补偿。

  休假“打折”有怨不敢言[page]

  没有休假规定的企业只是个例,更多的企业都明确员工可以带薪休假,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却经常出现打折的情况。市民小周是一家装饰企业的员工,猫在家中享受假期的他感叹自己为了休一个完整的假期想了不少“歪”招。“我已经跟领导说好要去外地旅游,而且从休假那天起就买了一个临时手机卡,把原来的手机号停用了。”小周向记者介绍说。

  小周表示,做这些准备实属无奈,因为刚开始休假的前3年中,他没有一年能够完整享受5天假期的,其中第一年休假最惨,从休假的第一天起,他就成了上班同事的“替补”,谁的项目上缺人领导就会给他打电话,结果休了5天假比上班还累,事后领导还不给补假。在建筑、IT、服务行业中,许多人都有小周这样的经历。

  市民小李在一家化工设计院工作,去年一直从春天忙到了国庆节前后,不要说公休假,就是节假日也要加班。到了11月中旬,进入行业淡季后,公司给他们这些设计人员每人放了10天假。从放假的天数上看是公休假的两倍,这究竟是补平时的假期还是年假领导并不说明。“这种事还不好问,一问容易给领导留下贪玩、没有责任心的印象,干我们这行假期就是一笔糊涂账。”小李向记者介绍说。

  经济补偿“在纸上”

  除了普通企业员工外,一些企事业单位的中层领导也难有假期。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但记者探访时发现,没有休年假的企业职工超过九成没有领过相应补偿。供职于一家建筑单位的老周干办公室主任已经6年了,因为办公室工作较为琐碎,所以做普通职员时还按时休假的他,自从当上领导后就再也没有休息过。“在规章制度上确实有不休假给予经济补偿这一条,但是从来没有人给我补过,现在在这个位置上我也不好提。”老周向记者介绍说。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像老周这样因为工作特殊性质无法休假的市民并不在少数,但是许多单位因为没有相应的补偿统计体制,很多当事人又不好意思提出要求,很多人无法享受这一补偿。

  律师说法

  违法辞退要赔两倍工资

  一旦因为休假引起劳动纠纷,劳动者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记者以朱女士的案例为基础咨询了山东劳谦律师事务所的何律师。何律师告诉记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否承认因为休假引起的劳动纠纷,都必须出具法定事由,否则企业的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page]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予2N(N为员工工作年限)倍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则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进行补偿,否则离职员工就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仲裁。

  劳动监察

  仲裁时可要求单位举证

  就青岛市带薪休假的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宋局长。宋局长表示,企业不执行带薪休假规定和不给劳动补偿,是目前市民们投诉的两个重点。一旦进入仲裁程序以后,企业需要提供劳动者的休假证明和相关记录作为凭据,如果企业无法提供,那么就应该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补偿。

  相关链接

  五种情况不享受年假

  虽然带薪休假是劳动者应享受的福利,但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劳动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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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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