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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卖掉自家房子做公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1 21:16:41 人浏览

导读:

提要:在今年的国庆阅兵群众游行活动中,律师佟丽华登上了代表依法治国的花车通过天安门,他手中挥舞着国旗,脸上带着坚毅的微笑。佟律师清楚地记得,2007年7月24日,于成国病了,于浩和母亲专程来见他,母子俩失声痛哭,突然跪倒在佟丽华面前。在今年的国庆阅兵群众

  提要:在今年的国庆阅兵群众游行活动中,律师佟丽华登上了代表“依法治国”的花车通过天安门,他手中挥舞着国旗,脸上带着坚毅的微笑。佟律师清楚地记得,2007年7月24日,于成国病了,于浩和母亲专程来见他,母子俩失声痛哭,突然跪倒在佟丽华面前。

  

在今年的国庆阅兵群众游行活动中,律师佟丽华登上了代表“依法治国”的花车通过天安门,他手中挥舞着国旗,脸上带着坚毅的微笑。这短短的一段路却承载着这个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农民工援助等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在公益法律服务上的十年艰辛。

  十年里,他和他的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免费为20万青少年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而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公益法律服务能够成为全行业的事业。

  15岁童工

  工伤失去左上肢

  2005年,天津蓟县15岁农村少年于浩辍学,跟着叔叔到北京一家化纤棉有限公司工作。

  到公司的第七天,厂里给他安排了正式工作——往机器里送棉花。于浩没受过专门培训,哪里晓得技巧和需要注意的事项,一个没留神儿,袖子跟着棉花一起卷进了隆隆开动的机器,左臂就像被吸进去了一样,鲜血瞬间染红了棉花。旁边的工友急忙关掉了电闸,拽出了于浩已经血肉模糊的手臂。

  厂长立即将昏迷的于浩送到医院。经诊断,于浩的左上肢血管神经损伤,多发骨折,医院给他做了截肢手术。

  2005年3月25日,于浩伤愈出院,工厂给他交了两万余元医药费。考虑到于浩今后的生活,父亲于成国要求给儿子安装假肢,但是双方就于浩的年龄产生了分歧。公司领导认为于浩的年龄是18岁,而于成国坚持于浩只有16岁。实际上,于成国是按照农村的习惯报的虚岁,于浩实际还不满15岁。由于于成国的坚持,假肢厂的登记表中,于浩的年龄写成16岁。这让厂方感到了压力,因为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违法的,传扬出去公司肯定会因此受到处罚。虽然公司支付了19000元假肢订金,但态度却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公司甚至不承认于浩在工厂里干过活,还威胁他说,想要钱就必须写一个字据,表明于浩已满17周岁,或者说他是在玩耍时受伤的。

  免费为工伤少年艰难维权

  于成国无法接受公司逃避责任的做法,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于成国申请劳动仲裁,但由于无法确定于浩属于工伤范围,没有得到受理。5月20日,走投无路的于成国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page]

  这个专门面向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就是佟丽华律师创办的。

  佟丽华也是农村出身,吃过苦,受过穷。1995年,佟丽华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做了一名律师。3年后,他开办免费专业律师热线——“佟律师法律热线”。在接待咨询的过程中,佟律师发现了未成年人这个稚嫩的群体在法律保护上的缺失。他们中有童工、有被遗弃、被老师体罚的,甚至有遭遇性侵害的……每个无助的孩子都让佟丽华痛心。1999年,他自费创办了国内第一家以未成年人为援助对象的民间法律援助机构。

  援助中心立即接下了于浩的案子,代理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厂方认为于浩故意隐瞒了真实年龄,而且在工作中违反劳动纪律存在过错,其个人和监护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于浩的代理律师则强调,于浩不满16周岁,在被告工厂工作,是童工无疑。根据劳动法的明确规定,童工伤残的处理必须依照劳动争议来处理,劳动案件尤其是童工案件根本不适用过错责任。

  经过两审法院审理,法院判决工厂一次性给付于浩29万余元经济赔偿金,以及56万元假肢费用。合计85万余元。

  这一跪跪痛了他的心

  在诉讼期间,原来的这家化纤棉公司居然变更了名字,摇身一变成了一家商贸公司。而且,原来公司注册资金为1300万元,2006年春节后,也就是于浩一案二审判决之前,工厂突然停止生产经营,大门紧闭。根据于浩父亲的了解,用人单位早已在诉讼过程中将财产悄悄转移到其他地区继续生产经营,留下一个“空壳厂子”以应付法院的强制执行。

  一堆破旧生产设备,两辆破汽车,是于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唯一能够见到的财产。经过变卖,总算拿到了17万余元。

  佟律师清楚地记得,2007年7月24日,于成国病了,于浩和母亲专程来见他,母子俩失声痛哭,突然跪倒在佟丽华面前。尽管多年来佟律师不知面对过多少次类似的情景,但那一刻,这一跪还是跪在了他的心坎上。“我会想尽一切办法替你们讨回钱来!”佟丽华把母子俩搀扶起来,坚定地说。“他们相信我,似乎我真的有很多办法,但我清楚,作为一名公益律师,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很无助。”佟丽华把沉重的压力全留给了自己。

  佟丽华给法院院长写信,希望领导关注此案的执行难题。在2008年初的人代会上,作为人大代表的佟丽华写了一份7000多字的《依法快速受理、审判和执行农民工案件,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建议。当年3月,市人大和市高院组织的一次代表建议会,佟丽华重点以于浩案为例,说明了法院要加大执行力度。这个案例引起了市高院领导的关注。在多方努力之下,今年2月,于浩父亲拿到政府垫付的40万元,前后获得73万元赔偿,案件终于得以圆满办结。[page]

  为做公益花光积蓄又举债

  不理解的人会奇怪,对于这样一家和自己非亲非故、甚至根本不会有任何经济回报的人,佟丽华犯得上这样费尽心思吗?可了解他的人才知道,不求回报的倾心救助几乎是佟丽华生活的全部。在佟丽华任主任的中心和援助站里,挂满了锦旗,每一面都在讲述着贫苦人的感激。

  在刚开始做公益的时候,佟丽华还兼顾做赚钱的案子作为平衡。此时,老家一个穷亲戚的求助成了佟丽华走上专职公益律师之路的推手。

  这个亲戚和人做生意,被拖欠货款,虽然赢了官司,但根本执行不了,对方就是一个皮包公司。在求助于佟丽华之前的两三年,这个亲戚在煤矿打工,挣了几千块辛苦钱就找法院要求执行。“他认为是法院不公,没有帮他追回钱。事实上,欠债人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也没有办法。如果当初有明白的律师告诉他,这个案子打赢了也没有意义,可能他也不至于白白浪费了几年的时间和金钱,最后妻离子散。”

  佟丽华从中意识到,有的穷人请不起律师,可越是这样的人,如果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没有明白的人帮助他们,他可能错上加错,雪上加霜。对于法律人来讲,也就是几句话的事,可一个明白的咨询也许能挽救一个家庭。

  公益律师生涯刚开始,大量的启动资金、维权成本消耗着佟丽华做执业律师的个人积蓄。到2001年,佟丽华为了帮别人打官司,不仅花光了自己的积蓄,甚至欠下几十万元外债。最后他不得已把自己17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了还债,继续开展法律援助。那时候的佟丽华是孤独的。

  做公益,讲良心,打几个法律援助的案子不就行了,干吗非得做全职?没有人理解他。有的人觉得佟丽华图名,没准干几年,赚足名气就转行了。但是他坚持了10年。

  2005年,佟丽华又创办了“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佟丽华告诉记者,在过去的4年里,他们处理5人以上的群体案件200余件,涉及近5000人,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数字律师

  6年参与法援案件3.6万件

  在公益之路上执着前行的佟丽华最大的愿望就是把个人致力的公益事业做成全行业的公益事业。如今,这个希冀正在一步步实现。

  在佟丽华之后,时福茂、张雪梅等一些北京律师的名字因为公益逐渐为人知晓。

  2002年,北京律协率先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此后,佟丽华组建了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全国的志愿律师已超过8000人。让异地协作、跨省援助成为可能,并成为中国律师行业从事公益的一道亮丽风景线。[page]

  上个月底,北京市律师协会推出了公益法律咨询热线800-810-0789。与此同时,电视里经常播放着一则“北京律师与你风雨同行”的公益广告。

  如果说,十年前,佟丽华是以个人的付出开辟了一条专职公益律师的道路,那么,今天的北京律师正在以一个整体的形象致力于公益法律事业,服务社会。根据北京律协的统计,北京律师在过去的6年中,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超过3.6万件;近两年来,北京律师无偿参与各类案件纠纷调解,化解矛盾达60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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