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动态 > 索赔六万,拿到了九万

索赔六万,拿到了九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1 21:14:56 人浏览

导读:

今年10月,嘉定区司法局劳动司法所,外来务工人员陆先生拿到了沉甸甸的9万元现金,黝黑的面孔满是喜悦。也许是太激动了,她几乎忘记清点钞票,细心的工作人员特地为他搬来了验钞机。事情要从2007年7月17日那天说起。当时在一家建筑钢品公司工作的陆先生遭遇了工伤事故

  今年10月,嘉定区司法局劳动司法所,外来务工人员陆先生拿到了沉甸甸的9万元现金,黝黑的面孔满是喜悦。也许是太激动了,她几乎忘记清点钞票,细心的工作人员特地为他搬来了验钞机。

  事情要从2007年7月17日那天说起。当时在一家建筑钢品公司工作的陆先生遭遇了工伤事故,头部受伤。之后他与公司陷入了长达两年的工伤事故纠纷,经过两次鉴定,他终于在今年6月18日被鉴定为八级工伤。今年8月,陆先生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事故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7万元。

  此案先由劳动司法所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未获成功,继续进入仲裁程序。最后仲裁委员会裁决钢品公司应赔偿5.2万元。

  陆先生不满意,向嘉定区法院起诉。然而两个月后,双方再一次回到调解桌前。原来,陆先生认为自己仍有6000元补偿金未在第一次仲裁中提出申请,鉴于前项争议已进入诉讼程序,他只得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第二次仲裁申请。此案再一次被送到人民调解员手中。

  调解员们仔细研究这起纠纷后,制定了详尽的第二次调解方案。陆先生态度坚决:此案已经拖了两年多,自己承受了较大的痛苦,很难再做让步。调解员向他介绍了劳动法关于补偿金的有关规定,此后又多次沟通,同时联系钢品公司方协调补偿事宜。几经努力,陆先生同意做出让步,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经济补偿等共计6万元。

  鉴于陆先生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调解员也和公司方面反复沟通,最后公司除了同意给付陆先生6万元,又给了一笔额外补偿,两笔加起来共计9万元。一起共商纠纷化干戈为玉帛,走出调解工作室,陆先生向调解员由衷道谢:“‘老娘舅’的工作真不容易,你们辛苦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