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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申请仲裁讨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1 14:37:34 人浏览

导读:

昨天,建筑工人何正文得到消息,他们通过仲裁讨要《劳动合同书》的案件已被受理。一个月前,何正文及胞弟何正武二人,因被拖欠6个月工资,将所在劳务公司告上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仲裁委员会,讨要一份《劳动合同书》。据悉,此举在全国建筑工人中尚属首例

  昨天,建筑工人何正文得到消息,他们通过仲裁讨要《劳动合同书》的案件已被受理。

  一个月前,何正文及胞弟何正武二人,因被拖欠6个月工资,将所在劳务公司告上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仲裁委员会,讨要一份《劳动合同书》。据悉,此举在全国建筑工人中尚属首例。目前,两兄弟正等待开庭通知。

  >>起因 打工6月难讨工资

  何氏兄弟已从北辰香麓工地生活区搬了出来。当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要一份《劳动合同书》时,两人就不敢再睡在那里。

  他们在北辰香麓工地附近找了一间出租房,每月100元。站在房前,踮着脚就能看到北辰香麓的复式洋房。

  北辰香麓工地位于海淀区温泉镇白家疃。今年3月5日,何氏兄弟随包工头蒲坤阳从四川进京后,就没离开过这里。

  今年3月中旬的一个雨夜,工人生活区大铁门紧闭,一名叫石二东的工人被赶出工地。石二东和50多岁的母亲在铁门外呆了一夜。

  20岁出头的石二东刚结婚,妻子智障、孩子仅一岁。去年底,木工石二东在工地发生工伤,失去工作能力。因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北辰香麓劳务分包公司北京鸿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佳公司”)不承认石二东是工地工人,更不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赔偿。

  直到今年7月,公司仍不承认石二东的劳动关系。眼看石将进行二次手术,情急之下,何正文“指使”石二东母子在工地食堂“打砸”了几次。不久,经劳动部门调解,鸿佳公司承认了与石二东的劳动关系。石二东7个月都没有完成的工伤认定,7天后完成了。

  石二东的遭遇使何正文也想要一份《劳动合同书》。“我三番五次找到包工头、木工工长、分管生产的项目经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都被拒绝了。”何正文说。

  6个月过去了,木工何正文凭借手工技术,制造墙板模具,和几百名工人一起建起了一座座楼房。可是,因无一纸证明劳动关系的合同书,何氏兄弟6个多月的辛劳可能付诸东流。

  >>进展

  讨要《劳动合同书》

  何氏兄弟称,开工前他们曾与包工头蒲坤阳有过口头协议,他们工艺好,每天将拿到120-130元。今年5月20日,蒲坤阳从工地撤出不见踪影,两兄弟没拿到3月6日到5月20日的工资。

  9月5日,鸿佳公司撤出工地,非但没给两兄弟发放3月6日到5月20日的工资,而且仅以每天70-80元的工资标准给他们发放5月22日至9月5日的工资。

  9月7日,何正文拿着手头唯一的证据——估工单,在海淀区温泉镇劳动科门外徘徊良久。何正文说,他给鸿佳公司项目经理姚天文打了不下20次电话,对方始终不接听。一气之下,他走进劳动科。[page]

  温泉镇劳动科一名工作人员问:“有劳动合同吗?没有合同这事不好办,只能按照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每天约30-40元。”

  出了劳动科,他就接到姚天文的电话。何正文转述姚天文的话称,不要到处乱跑,三天内结清工资。

  但是,直到9月11日,何氏兄弟仍然没有拿到血汗钱。协调无望,兄弟二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要工资,并讨要一份《劳动合同书》。

  9月13日夜,兄弟俩没合眼。两人立了一个兄弟之盟:一旦遭到报复,只要两人中任何一人有生活能力,必须将对方的子女视如己出抚养成人。

  天刚蒙蒙亮,兄弟二人就将工地生活区的铺盖搬到了托人找的出租房里。

  一切准备就绪,何氏兄弟来到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鸿佳公司讨要《劳动合同书》。

  >>现状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何大哥讨要劳动合同的消息不胫而走,他陆续接到百余位建筑工人的电话,有的是老乡劝阻,有的是陌生工人寻求帮助。无一例外,他们都没有劳动合同。

  何正文这才意识到,他和弟弟以及石二东的遭遇,在建筑业农民工这个庞大群体中绝不是个例。

  2009年暑期,北京科技大学一队学生走访北京多个工地进行调查,调查报告显示,经查工地,仅有7.33%的建筑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了权责分明的劳动合同,26%的建筑工人在空白劳动合同书上签过字,剩余三分之二的建筑工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书面合同。而且,即使签订合同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副本也不在自己手中。

  这一调查结果,得到北京市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支持。后者统计,2009年1月至9月,发生纠纷寻求援助的建筑业农民工中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比例高达52.7%。

  义联李嘉健律师称,目前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进入工地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而通过包工头进入工地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几近零。在实际操作中,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款项于工人不利,而且合同副本往往不在工人手中。

  >>探因 企业为降低成本

  李嘉健指出,新法规定,一旦用工单位与建筑工人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将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将致使企业用工成本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建筑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违法成本就自身实力来讲相对低廉。因此,用工企业尽量避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屡见不鲜。

  不但如此,劳务公司采取灵活的用工制度,让工人总是处于高度的流动状态。这样,公司也就不需要承担工人的养老问题、社保问题,一切负担都没有了。[page]

  一个包工头告诉记者,一些建筑业老国企当年都是正式工人,现在退休了,企业要把他们养起来。他们工龄长、工资高,还要住房、医疗保障,对企业来讲成为一个很大的包袱,导致公司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力。其他公司都是合同制,大量使用农民工,不需要任何保障,没有一点包袱。“年轻的时候用你,等你老了就回家等死呗。”

  的确,层层分包的用工体制让建筑企业不需要固定工人,只要很少的一些管理和技术人员,企业可以根据工程的需要,随时调整工人数量,降低了成本。

  对此,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潘毅博士称,建筑行业由来已久的包工制度是导致这个行业劳动签订率极低的根本原因。唯一出路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逐步取消包工制度。

  当记者探询为何不取消包工制度时,一位从业多年的项目经理直指资本运作的实质——包工头不能取消,因为包工头作为建筑公司与工人之间的缓冲地带十分重要。在拖欠工资的问题上,包工头作为工人追讨工资的直接对象,经常背负着“黑心老板”的罪名,成为上级建筑或承包公司在道德败坏方面的替罪羔羊。

  10月9日,记者联系到鸿佳公司项目经理姚天文。姚天文证实,目前,公司已经收到丰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书。但是,姚天文认为,这是何氏兄弟与包工头之间的纠纷。“每天给120-130元,只是包工头的承诺,公司不知道,也不可能负担。”同时,姚指出,虽然何氏兄弟给公司干活,但是没有劳动合同,即使通过劳动部门调解,也只能拿到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一个月800。

  昨天,包工头蒲坤阳否认曾承诺过每天120-130元工钱。蒲称,因为鸿佳公司拖欠并克扣他班组的钱,“我和工人都赚不到钱,如果何正文非得通过劳动部门调解,因为没有合同,也只能拿到最低工资保障,还不如每天70-80元的工资。”

  在此期间,何正文称,他接到木工工长的电话,公司提高每天的标准到100元让他们快点将工钱结了。这遭到何氏兄弟的拒绝。“我们已经做好了两年的准备,走法律途径走到底。”

  如今,何氏兄弟准备到外地去谋生,躲避危险,同时等着仲裁委员会的消息。

  执法力量不足

  >>反思

  2008年,北京市建委发布了《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等法规,确保工资的足额发放。同年,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也赋予了工人更多的合法权益。

  然而,政府部门制定的这些制度完善的法律文本,贯彻效果并不乐观。[page]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热线工作人员称,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依法讨要相关赔偿。但讨要工资和赔偿的第一步需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关系。

  也就是说,因为没有劳动合同书,农民工讨要工资首先需要证明是工地的工人,但是对证明劳动关系仲裁的周期却让工人望而却步。

  上述工作人员称:“按照规定须在60个工作日内结案,但是根本办不到,60天连批都批不下来。”该工作人员称,劳动局监察员数量有限,案件数量太多。

  按照义联公益律师李嘉健的经验,走劳动关系仲裁到结案,在实际运作中需要1年。李律师经手的一个案件,耗时7年才走完全部程序,而且无法保证能否拿到工伤赔偿。以海淀区劳动局为例,一个仲裁员有时一天开四次庭,周六、日加班审案,也无法在法定日期内结案。

  因此,劳动合同法在建筑业农民工中的落实,陷入了尴尬的局面。

  正如市人社局网站上对于劳动仲裁法实施一周年的总结中说的一样:2008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共49784件,同比增长124.63%。案件量急骤上升,人员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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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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