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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受伤了算工伤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9 17:36:04 人浏览

导读:

如果工人是由工程公司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成立劳动关系有些情况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人是处于受工程公司管理、指导对象、按月或按周领取薪水的也视为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地上受伤了算工伤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如果工人是由工程公司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成立劳动关系有些情况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人是处于受工程公司管理、指导对象、按月或按周领取薪水的也视为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地上受伤了算工伤?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工地上受伤了算工伤吗

  在工地上受伤,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才算工伤。

  劳动者在工地上受伤,并不都是工伤,只有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不属于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有哪些情形可以视同工伤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工地上受伤了算工伤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工地上受伤,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才算工伤。劳动者在工地上受伤,并不都是工伤,只有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规定情形才算。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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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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