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知识 > 申请劳动仲裁,先搞清楚这些!

申请劳动仲裁,先搞清楚这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02:02:12 人浏览

导读:

很多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中,对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申请的时效是多长,申请书应该在载明的事项到底有哪些,会存在迷...

  很多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中,对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申请的时效是多长,申请书应该在载明的事项到底有哪些,会存在迷惑,现在法律快车小编总结了一下,为你们解决基本的问题。

  一、劳动仲裁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的时效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申请书的载明事项: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作为一名劳动者,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是很重要的,用对方法,少走歪路,希望我的微薄之力能为你们指引你们,帮助你们。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们总结的一些经验知识,谢谢大家的阅读,如有疑问,欢迎前来咨询。

  (责任编辑:王小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