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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30 05:48:33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被裁定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除了劳动仲裁与诉讼,还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更多关于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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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受理,对仲裁不受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二、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三、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6、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7、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劳动者可以妥善运用。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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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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