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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能告分公司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6 12:11:32 人浏览

导读:

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很多劳动者都是在分公司进行工作的,那么劳动仲裁能不能告分公司呢?答案是可以告分公司的,但是在告分公司的时候,我们需要提交一些相应的证据。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仲裁能告分公司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很多劳动者都是在分公司进行工作的,那么劳动仲裁能不能告分公司呢?答案是可以告分公司的,但是在告分公司的时候,我们需要提交一些相应的证据。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仲裁能告分公司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劳动仲裁能告分公司吗

  劳动仲裁能告分公司。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

  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时起重新计算一年期间。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填写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能告分公司吗的相关知识,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下属的一家公司,所以在劳动仲裁的时候是能够告分公司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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