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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劳动纠纷调解不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09:25:29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就是指当我们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无法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于是选择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和调解的方式。那么如果我们遇到劳动局无法调解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局劳动纠纷调解不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仲裁就是指当我们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无法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于是选择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和调解的方式。那么如果我们遇到劳动局无法调解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局劳动纠纷调解不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局劳动纠纷调解不了怎么办

  如果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调解无效,则会下达裁决书。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六条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发生劳动纠纷怎么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的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书面形式,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必须履行。

  3、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县(区)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必须注意及时申请,否则申请事项将被驳回。

  4、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经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另需注意,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效力。

  三、劳动调解应遵守的原则

  (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调解的原则。事实清楚是调解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才能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从而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事实不清,不能调解。

  (2)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如果不自愿,就不能调解。这就是说,劳动仲裁机关在仲裁程序中,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或调或裁的权力,不得强迫。

  (3)合法原则。所谓合法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调解活动和协议内容,都必须符合劳动实体法和仲裁程序法的规定。就是说,调解程序和协议必须合法,否则不能成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局劳动纠纷调解不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大家在平时的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劳动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成再考虑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救济方式。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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