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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15:02:30 人浏览

导读:

地铁交通如今已经成了我们现在生活当中上班下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而且地铁由于他的运行方式比较特殊所以一般安检比较严格。而且我们每一次过地铁案安检的时候一般都会有相关的测量机器和工作人员来检查我们的箱包物件。那么地铁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是怎么样写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地铁员工试用期转正及其相关问题。

  地铁交通如今已经成了我们现在生活当中上班下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而且地铁由于他的运行方式比较特殊所以一般安检比较严格。而且我们每一次过地铁案安检的时候一般都会有相关的测量机器和工作人员来检查我们的箱包物件。那么地铁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是怎么样写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地铁员工试用期转正及其相关问题。

  一、地铁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公司给我到**轨道交通工作的机会,对此,我感到无比的荣幸和激动。我一定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好好表现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为**轨道交通的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我叫陈俊年,于2013年09月04日成为**轨道交通的试用员工,目前担任信号楼值班员一职,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在这3个月中,让我感受了学习、开放、和谐以及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和坚韧、善为、创新、求精的>企业文化,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我本人性格开朗工作认真,善于与他人沟通,注重团队的合作协调,责任感强。我会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去。积极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今后,我会更积极学习新的知识,新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努力成为公司所需要的合格人才。

  因现任工作与以前工作性质多少有些不同,公司安排我去**地铁学习,为期一个月,通过这一个月的学习,我对自己的工作岗位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也明白了该怎么开展工作、干好工作以及本岗位的重要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需要继续学习,希望早日得到公司的认可,以便更积极地深入开展工作,同时,我还有很多不足,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工作能力。

  在这几个月当中我负责在售票处售票、检票、处理坏票、补票及处理乘客问询等工作。负责从售票机收集票款和更换票盒,从出站检票机收票及更换票盒。负责站厅和站台等处的站务工作,主动向需要帮助的乘客提供服务。负责车站售票设备和其它设备的操作。监视乘客客流情况,巡查出入口、站厅和站台。监控设备的维修情况。

  总之,在这三个月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轨道交通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质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年XX月XX日

  二、劳动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 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适用于各类争 议,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目前是由劳动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处理,不适用仲裁程序。除了这种争议外,对其他争议而言,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 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 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 制。也就是说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三、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条件

  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条件有:

  1、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构成侵权行为。

  即除其行为属不法的外,尚须具备故意或过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工作人员从事的活动属于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如果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所从事活动适用无过错责任场合的,无须工作人员主观上有过错,只要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即承担责任。

  2、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造成第三人的损害。

  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已实际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该损害是由职务行为造成的,且损害后果已发生。关于执行职务之范围,学术界有三种观点,有以用工单位之意思为标准者;有以执行职务之外表为标准者;有以用人单位意思兼以为用人单位的利益而为标准者。第一种标准范围过窄,用人单位易免责任,第二、第三为扩充范围标准,以行为之外观为决定标准,形式上较易判断,但忽略了决定职务范围,是价值判断,亦含有政策上之考虑,不能单从外表加以认定。本人赞同台湾学者王泽鉴的职务范围标准说,“应指一切与雇用人所命执行之职务通常合理相关连的事项”,这样用人单位(即雇用人)又先可预见并可加以防范,且客观上易于以判断。

  3、损害结果与损害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损害行为是前题,无损害行为即无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由损害行为引起的,且为唯一的直接的引起原因。

  以上就是关于地铁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及其相关问题,地铁员工试用期转正的申请一般可以按照相关的要式内容加以填写并以此提交。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转正申请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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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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