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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8 18:34:58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面,是需要满足一些相关条件的,对于我国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务关系的时候,是需要补偿一定金额,那么对于双倍补偿的条件有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有哪些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在我国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面,是需要满足一些相关条件的,对于我国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务关系的时候,是需要补偿一定金额,那么对于双倍补偿的条件有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有哪些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有哪些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形包括:

  不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者终止的,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强调只有严重失职和重大损害两者同时具备的情形下,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也认为单位违法解除。

  解除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制定,并经过公示,那么单位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单位违法解除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一倍。除劳动合同法38条之外的理由,劳动者提出解除,无经济补偿金。只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为: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与经济补偿的起算方法还不一样,即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4、如果这个用工之日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即2008年1月1日之前,此时也要从用工之间起计算。这似乎违反了法无溯及力的原则,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只能执行。司法实践中都是按追溯到超过劳动合同法生效的用工之日来计算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有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解除劳动合同来说,它是需要根据一些相关办法进行一些处理,同时对于双倍补偿来说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补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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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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