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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21:14:17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的产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以及相关的劳动企业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是属于生效的,但是也有对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的产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以及相关的劳动企业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是属于生效的,但是也有对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请问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争议双方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他机构如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等机构都不具有认定劳动合同效力的权利。无效劳动合同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效力,无效劳动合同仍然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不具有返还的可能性,在劳动关系中不能实行返还原则,也不能实行折价补偿原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赔付劳动力对价。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以及其他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同时可要对其给予相应的制裁。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的无效,也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财产损失。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有些劳动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劳动合同法》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各个条款之间在效力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

  二、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三、劳动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特征如下:

  1、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变更协议;

  2、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局部变化,不是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

  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的变更的部分依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原合同没有变更的部分依然有效,即合同的变更并没有消灭原合同关系,只是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的全部内容。在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其上的内容,不要被无良商家给欺骗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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