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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是由谁来订立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3 23:16:55 人浏览

导读:

劳动纪律是指人们在共同劳动过程中,为取得行动一致,保证生产(或工作)过程实现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人们从事社会劳动的必要条件。不论在任何生产方式下,只要进行共同劳动,就必须有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由谁来订立的?如何理解的劳动纪律的范畴?制定劳动纪律要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劳动纪律是指人们在共同劳动过程中,为取得行动一致,保证生产 (或工作) 过程实现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人们从事社会劳动的必要条件。不论在任何生产方式下,只要进行共同劳动,就必须有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由谁来订立的?如何理解的劳动纪律的范畴?制定劳动纪律要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劳动纪律是由谁来订立的?

  奴隶制度下的劳动纪律

  在奴隶制度下,奴隶主不但占有生产资料,而且占有奴隶人身。奴隶没有任何自由,被认为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主可以对奴隶任意买卖、打骂和处死。在这种条件下,奴隶主厌恶劳动,劳动时消极怠工,便是很自然的事。他们甚至还经常带着某种“真正的快感”破坏工具,以表示自己与工具的区别。奴隶主为了从奴隶身上榨取尽可能多的剩余生产物,便用各种极其残酷野蛮的手段来驱使奴隶劳动。

  封建制度下的劳动纪律

  在封建制度下,农奴的地位比起奴隶来虽然有了某种改善,但他们对封建主仍处于奴隶的地位,并且被束缚在土地上。农奴在份地上给自己劳动,是有一定的积极性的,而对于在地主自营地上给地主干活,则丝毫不感兴趣。在这种情况下,封建主便采取鞭苔、关押以及其他各种酷刑来迫使农奴给他们劳动。

  因此,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劳动组织,是靠棍棒的纪律来维持的。

  资本主义制度劳动纪律

  与以前的剥削制度不同,资本主义是建立在剥削雇佣劳动的基础上的。工人在人身上是自由的,并不隶属于哪一个资本家。但是,由于他们被剥夺了生产资料,除了自己的双手而外一无所有,因此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并遭受资本家的驱使和残酷剥削。工人所得的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一般说来,它只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即只够维持工人及其家属最低的生活水平,在很多情况下,并且远远不够维持生活。工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这种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必须不断地向资本家出卖劳动力,即使不出卖给资本家张三,也要出卖给资本家李-四,一句话,即出卖给整个资产阶级。不然,自己和一家老小便要挨饿、受冻。工人的这种经济地位,也决定了他们干活时不得不遵守资本家的种种规定,不然便会立即受到资本家的处分,如扣工资、罚款、解雇等。正如马*思所指出的,“在以前用鞭子驱策奴隶的地方,现在有监工人员的处罚簿作为代替。一切处罚,当然都还原为处罚金和扣工资的形式。”(马*思:《资本论》第1卷,人*出版社1963年版,第455页。)

  因此,资本主义的社会劳动组织,是“靠饥饿纪律”来维持的。

  可见,在私有制的阶级社会中,劳动纪律乃是剥削阶级强迫劳动者为其生产财富的一种手段。它和劳动者的利益是矛盾的,对劳动者来说,它是一种异己的力量。

  社会主义制度下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建立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因此从根本上改变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在这里,劳动者是生产过程的主人,他们不再为剥削者当牛做马,而是为自己,为自己的阶级,为自己的国家进行劳动。与此相适应,劳动纪律的性质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社会主义的劳动纪律体现着工人和集体农民的共同利益,它再也不是来自外部的一种强制力量,而是劳动者为了把集体生产搞好而自觉建立的。正因为是劳动者自己建立,所以这种劳动纪律便自然地为劳动者所乐于遵守和认真执行。社会主义的劳动纪律是人类历史上最新型的劳动纪律。

  这里必须强调一个问题,即不是人们一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一下子就有了坚定的社会主义立场和信念,具有了自发增强的社会主义觉悟。尤其是社会主义不是在全世界普遍取得胜利的情况下,一个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需要伴随实现全世界普遍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样一个漫长的过程,要使从旧社会过来的人们的觉悟始终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要使被打倒阶级的人们发自内心地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要使每一个人都不受强大的国际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与影响,需要不断强化对工人、农民的主人翁*育。

  正由于此,社会主义的劳动纪律仍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必须进行教育,直至给予相应处罚,如果允许不遵守,任意违反,就等于没有任何纪律,结果就必然会从根本上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必须不断地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的劳动纪律。

  二、理解劳动纪律的范畴

  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

  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

  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

  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

  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

  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

  7.遵纪奖励与违纪惩罚规则(奖惩制度)。

  8.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其他纪律)。

  从列举的8项劳动纪律的内容看,用人单位可从五方面来制定规章制度,即:劳动合同管理(或称人事管理)、考勤与休假、生产与工作、奖励与惩罚、其他。

  三、制定劳动纪律要注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劳动纪律生效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一是内容合法,二是程序合法。因此在制定劳动纪律时要注意以下事项:劳动纪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制定劳动纪律是用工自主权的集中体现,因此法律承认合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院审判的依据。但《劳动法》本身是对劳动关系过程严格控制的法律规范,这反映在对劳动纪律的制定上,法律有相当明确的要件要求。劳动纪律制定中的首要条件就是,不得与《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当然,这就要求制定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相当的熟悉。另外,在具体制定时,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劳动纪律的制定应当合理。有些用人单位抱着钻法律空子的想法,在劳动纪律中制定了一些虽不违法但有违人情的规定。本质上,合理性是合法性的基础,因此对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内容,法官也可依据自由裁量权,裁定无效。如,某企业规定:员工见到上级不主动打招呼的,可处以警告甚至扣奖金的处罚。这一劳动纪律已明显违反了合理性原则,应属无效。

  2.劳动纪律必须表述清楚,不能留有漏洞。“劳动纪律”具有准劳动法规的效力,因此在制定时应尤其注意其制定设计的严密性,防止条款间的冲突。有很多劳动纪律都存在诸如:“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等”的条款,这些语焉不详的条款,看似是扩大了管理范围,但其实是无效的。一旦用人单位按照这样的条款处理员工,其结果往往是将自己陷入失败的诉讼。

  3.劳动纪律应当适用于实际工作。劳动纪律应主要针对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行为,不应过于原则、宽泛。更应注意避免涉及员工隐私。

  4.劳动纪律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制订。劳动纪律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不能套用。劳动纪律制订过程中应当将制度草案交实际操作部门审核。劳动纪律起草过程中应当征求工会、员工代表意见。劳动纪律起草完成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公布。

  5. 劳动纪律应当公示。常见的公示方法包括:公布、培训、员工签字、企业发文、办公会议讨论、职代会通过、内部局域网发布、公证、刊登于内刊厂报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劳动纪律是由谁来订立的的相关法律内容。总之,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劳动纪律的社会性质是不相同的。农奴制的劳动纪律是靠棍棒维持的;资本主义的劳动纪律是依靠饥饿威胁维持的;社会主义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共同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主要靠广大劳动者的高度自觉性,辅以强制性加以维持的。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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