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休保胎假过长,能解除合同吗?
导读:
女职工如确需在孕期保胎,应当提供医生开具的证明,按照病假对待。当女职工保胎假超长时候,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合同?只要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医疗期满”的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下面一起开看看。
案情简介:某公司今年有几名女职工先后怀孕,其中一名女职工休了3个多月的保胎假,时长已经大大超过医疗期。公司准备以“医疗期满”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权威分析
女职工的保胎假到底是什么性质?
依照相关规定,女职工如确需在孕期保胎,应当提供医生开具的证明,按照病假对待。女职工病假时间已经超过医疗期,公司想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一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因为,只要女职工还处于“三期”保护期间,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医疗期满”的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怀孕女职工因保胎需要休息的期间究竟应定性为病假还是事假?怀孕女职工因保胎需要休息却超过规定的医疗期,应该如何处理?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讲解。小丽(化
案例回放:2007年8月7日,张女士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某科技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张女士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两天后
核心提示:保胎假大概可分为这么3种情况。第一是产前假。很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有关保胎假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需给在职员工按照规定要求交纳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依法缴纳公积金费用。用人单位不办理住
轻工伤的赔偿:七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13倍,八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1倍,九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倍,十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倍等;而除此之外,还有医
搬迁的补偿标准:企业如果因搬迁而与劳动者解约,需要按照劳动者在该企业中工作的年限进行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员工旷工的,单位可以按规定扣除其旷工当天的工资。如果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从其工资扣
在休息日安排的调休可以代替加班费。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可以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调休的,则可以依法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安排调休,单位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