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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4 10:38:22 人浏览

导读:

如果员工或企业中一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哪些情形呢?用人单位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的情形又有哪些呢?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针对这些疑问,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劳动关系的解除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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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关系的解除就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二、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裁员和辞职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4、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三、用人单位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知,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劳动关系的解除的相关内容。劳动关系的解除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职工提出。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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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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