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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解除合同有什么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2:39:3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离开原来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原用人单位一般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是为了让新用人单位了解我们离职的原因,是否存在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也能让我们更好的办理社保转移等手续,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在离开原来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原用人单位一般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是为了让新用人单位了解我们离职的原因,是否存在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也能让我们更好的办理社保转移等手续,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解除合同有什么用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用途主要有两个: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够使新单位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办理相应手续提供了依据,这个你可以要求之前单位提供的,这是没有问题的。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解除适用的情形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此外,其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一、三十二条还分别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没有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怎么办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可以找原先的用人单位出具,如果拒绝出具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解除合同有什么用的相关知识,一方面能够使新单位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办理相应手续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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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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