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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能作废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1 01:53:29 人浏览

导读:

随着经济的增长,劳动关系是我们现在公司于个人之见签订的最多的合同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都关系着我们自身的切身利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经送达,启动相关流程,就不是企业随便说撤销就撤销的了;当然,双方都同意、愿意是另一回事。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能作废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随着经济的增长,劳动关系是我们现在公司于个人之见签订的最多的合同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都关系着我们自身的切身利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经送达,启动相关流程,就不是企业随便说撤销就撤销的了;当然,双方都同意、愿意是另一回事。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能作废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能作废吗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经送达,启动相关流程,就不是企业随便说撤销就撤销的了;当然,双方都同意、愿意是另一回事。

  1、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了字即可认为是双方同意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虽然用词不规范,但在劳动仲裁等过程中,不会因为用词不规范就被认定为不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2、“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并不表示员工放弃了诉权,如果事实是比如公司少缴了社保,这一条就是无效条款。即员工仍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双方协议中有这样一条而免除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之所以喜欢在解除协议中写上这一条,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条款减少潜在的劳动争议,许多劳动者即使以后发现企业坑了自己,会以为签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至于文字表述,如上,怎么写都不改变此条的法律效力。法定的企业责任不会因为描述差异或双方约定而有任何改变,因为法定的责任不能通过双方约定免除。

  二、用人单位如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

  然后,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三、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法第42条规定: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严格地说公司是无权按照第42条解除合同的;只要按照这个解除合同;公司就违法,必须恢复劳动关系或经济赔偿;

  劳动法第39条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能作废吗的相关知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经送达,启动相关流程,就不是企业随便说撤销就撤销的了;当然,双方都同意、愿意是另一回事。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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