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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聘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3 22:55:30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是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工作者签定的合同,第一是用人单位可以以此维护自己的利益,第二劳动工作者可以以此维护自己合法...

  劳动合同是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工作者签定的合同,第一是用人单位可以以此维护自己的利益,第二劳动工作者可以以此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那么劳动合同解聘书是什么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劳动合同解聘书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解聘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亨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解聘书

  XXX 同志与我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按下列第 七 款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1、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2、 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 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经人民法院宣告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6、 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 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8、 劳动合同当事人丧失主体资格,终止劳动合同。   

  职工本人(签名):   XXX       

  用人单位(印章):   XXX         

  20XX年 XX 月 XX日

  劳动合同解聘书是什么?想必你在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对劳动合同解聘书的问题答案有了一定程度上的了解。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解聘书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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