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程序 > 工伤认定中止如何恢复

工伤认定中止如何恢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4 18:22:56 人浏览

导读:

一些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会不小心受到伤害,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对于受害者而言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赔偿等多方面利益,工伤认定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有的时候,会因为一些不可抗力或者因为申请者材料不齐导致程序中止,那么工伤认定中止如何恢复?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些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会不小心受到伤害,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对于受害者而言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赔偿等多方面利益,工伤认定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有的时候,会因为一些不可抗力或者因为申请者材料不齐导致程序中止,那么工伤认定中止如何恢复?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认定中止如何恢复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可知,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不完整的,在材料补充期间,工伤认定程序暂时中止。在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补正所有材料,并将全部补正材料递交给工伤认定部门,工伤认定部门会自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二、工伤认定中止时间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尽管《条例》中未明确规定1年申请期间的中止和中断,但国务院法制办在《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应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这说明1年申请时效非不变期间,而是一种可变期间。虽然该复函仅是明确了不可抗力可以构成1年申请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而没有表明是否还具有其他类似中止、中断的情形,但是,从保护工伤职工利益的立法原则和关怀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上看,应当认为《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1年的申请期间可以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等规定。

  由此可见,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劳动者的原因导致的未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 工伤认定时效适用中止,中断规定,即在特殊情形下经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时效之后,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也是可以的。

  三、无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流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工伤认定中止如何恢复等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见,如果因为资历不齐导致工伤认定中止的,在补齐材料之后,相关部门会自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必须是满足相关条件的才可以,并且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