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条例 > 深圳工伤的赔偿标准

深圳工伤的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11 11:11:59 人浏览

导读:

工伤赔偿和很多因素都有关,关联的地区经济因素、工伤保险赔偿的比例等都是直接影响赔偿数额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深圳工伤的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赔偿和很多因素都有关,关联的地区经济因素、工伤保险赔偿的比例等都是直接影响赔偿数额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深圳工伤的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深圳工伤的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享受条件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至24个月。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伤残津贴

  1、享受条件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2、待遇标准

  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伤残抚恤金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

  1、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1个月

  三、五级、六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6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工伤的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工伤的赔偿必须申请工伤鉴定,错过了会延误赔偿。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