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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08:04:47 人浏览

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一想到工伤就会想到建筑工伤。毕竟在所有行业当中最容易发生工伤的地方就是建筑工地了。能让人一下联想到也是不足为奇。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建筑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内容。

  很多时候我们一想到工伤就会想到建筑工伤。毕竟在所有行业当中最容易发生工伤的地方就是建筑工地了。能让人一下联想到也是不足为奇。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建筑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内容。

  一、建筑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造成伤残的主要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果不能确定劳动关系,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三、非工伤伤残赔偿相关知识

  首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负责鉴定工伤等级,而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负责鉴定。可以由法院委托,也个人选择,但是个人选择往往会导致对方要求重复鉴定,所以最好请求法院委托鉴定。

  最后,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分农村和城市户口,但是索赔项目是一样的,具体数额会有不同。索赔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有被抚养人的情况下),住院期间的生活补助,护理费,相应人员的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器具使用费(需要安装器具的情况下),营养费(医院出具证明需要加强营养的情况下)。大概就这些了。城市和农村的标准根据上海上一年度的标准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建筑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内容,建筑工伤赔偿的标准也是为了方便受伤的建筑工人更好的得到自己的赔偿。只有了解了自己该得到多少才有底气去要。要是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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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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