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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8 01:49:33 人浏览

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律关于劳动法的法律规定已经相当完善,在涉及工伤医疗待遇方面更是有所研究。那么,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来为你一一解答这样一个问题,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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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

  需要先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申请工伤认定时限

  (一)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三、申请工伤认定标准

  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护理等级、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工伤前/离职前平均工资或者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结合所在省市地方性工伤规定确定。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一一整理的关于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的问题相关的内容。申请工伤,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护理等级、停工留薪期、平均工资或者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结合所在省市地方性工伤规定确定。因此,不同等级的工伤,赔付的内容也是不同的。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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