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条例 > 工伤法律规定是怎样

工伤法律规定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30 10:09:39 人浏览

导读:

有人表示,自己上班时受伤,公司却不愿意为自己报保险赔偿,百思不得其解,其实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起诉公司,当然关于哪一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也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也不是自己说是就一定是,那么工伤法律规定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人表示,自己上班时受伤,公司却不愿意为自己报保险赔偿,百思不得其解,其实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起诉公司,当然关于哪一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也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也不是自己说是就一定是,那么工伤法律规定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法律规定是怎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如何赔偿工资标准

  1、工伤不是很严重,只有几天。

  如果工伤是这种情况,工伤医疗费用需要医院开证明,然后拿到企业的相关部门报销,同意后100%的报销。同时,这期间的伙食费是以该企业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补偿。当然这期间的请假不能计入旷工。

  2、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这种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严格上讲,应该是在工伤前12月的平均工资。

  3、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劳动工伤找哪个单位鉴定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2、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工伤法律规定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对于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为自己报工伤,可以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