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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日工资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5 16:22:25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报酬,一般大家的工资都是月结的,当然也有些公司的工资是日结的,所以大家需要按照每日工资计算,那么国家规定日工资怎么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报酬,一般大家的工资都是月结的,当然也有些公司的工资是日结的,所以大家需要按照每日工资计算,那么国家规定日工资怎么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国家规定日工资怎么算

  1、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2、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3、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1、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节假日三倍工资怎么算

  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加班费,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基数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计算。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均没有约定的,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期间实际工资标准计算。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工资标准为:日加班工资=月工资÷21.75×300%;小时工资=月工资÷21.75÷8×300%.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国家规定日工资怎么算”全部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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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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