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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05 14:06:14 人浏览

导读:

工资支付的规定为:一般需要按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但是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节假日或者是休息日工作的,则要支付分别三倍或者是两倍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的规定为:一般需要按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但是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节假日或者是休息日工作的,则要支付分别三倍或者是两倍的工资报酬。

  一、工资支付的规定

  劳动法待岗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拓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怎么算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其超过综合计算周期的总的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要按计件单价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按300%支付职工工资报酬。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三、最低工资有什么用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通过一定立法程序所规定的、为保障劳动者在履行必要的劳动义务后应获得的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工资收入的一种法律形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劳动法待岗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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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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