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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2 08:29:22 人浏览

导读:

现在的上班族,亚健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因为看病需要请假,在这期间工资的计算是大家关注的问题。那么,上海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休病假工资怎么算?病假期间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现在的上班族,亚健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因为看病需要请假,在这期间工资的计算是大家关注的问题。那么,上海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休病假工资怎么算病假期间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上海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每月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 休病假工资怎么算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三、病假期间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医疗期来计算: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4)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准备的“上海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的全部内容,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大家,病假工资在劳动法中都是有相关的规定,如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投诉处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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