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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一天被辞退公司赔半年工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9 00:41:41 人浏览

导读:

吕某上班第二天就被辞,去公司理论又被打,报警后称民警不认真处理,将公司和市公安局分别告上法庭(本报9月29日曾报道)。近日,吕某状告公司一审有了结果,虽然吕某只上了一天班,法院判处公司支付工资4000元...

  吕某上班第二天就被辞,去公司理论又被打,报警后称民警不认真处理,将公司和市公安局分别告上法庭(本报9月29日曾报道)。近日,吕某状告公司一审有了结果,虽然吕某只上了一天班,法院判处公司支付工资4000元,补签劳动合同,维持双方之间劳动关系。

  今年4月1日,吕某在东莞XX电子有限公司上班,每月工资770元。第二天,公司以吕某技术不熟练为由,将其辞退。

  因对公司“无故”辞退自己的做法不满,吕某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劳动部门仲裁裁决XX公司的解职行为无效,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相关保险,并赔他3590元。结果劳动部门仲裁裁决解除吕某与XX公司的劳动关系,赔偿其一个月零一天的工资。吕某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时,XX公司称吕某在该厂仅上班一天,还在培训试工期,其本人技术不够熟练,觉得很累很辛苦,离开工厂,与工厂解除劳动关系。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认为,XX公司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吕某自动离职的说法,因此不予认可。近日,法院判决XX公司支付吕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即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9月29日的工资共4594.33元,因吕某起诉时要求此期间工资共计4000元,遂判决XX公司以4000元支付。另外,法院判决吕某和XX电子维持劳动关系,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记者 卫学军 实习生沈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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