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资 > 加班费 > 上海加班费规定

上海加班费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11:01:29 人浏览

导读:

加班是有加班费的,这个是对劳动者工作的一种报酬,在伤上海,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可能对于工资方面还是比较高的,正是因为如此,在加班费方面也是有所规定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上海加班费规定,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加班是有加班费的,这个是对劳动者工作的一种报酬,在伤上海,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可能对于工资方面还是比较高的,正是因为如此,在加班费方面也是有所规定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上海加班费规定,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上海加班费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即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加班的要求有哪些

  (一)每日不得超过1-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休息日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安排补休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三)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时间。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强迫员工加班。

  三、加班过长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上海加班费规定”。我们的工作时间是有一定的规定的,这个就导致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知道自己的利益是什么,如果超过这一时间,我们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