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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2 18:25:25 人浏览

导读: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接下来,关于工伤鉴定在哪里做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接下来,关于工伤鉴定在哪里做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申请工伤或者雇员损害赔偿。申请工伤的,首先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由单位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二、工伤认定申报期限是什么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类:

  1、对用人单位而言,申请时限一般为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2、对个人而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

  三、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处理

  是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主张合法权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案件。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在上位法有不同规定时应当适用上位法。在《民法典》中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一年。如果用人单位一直在负责劳动者的治疗,劳动者知道权利被侵犯是在单位停止对劳动者的治疗时开始。因此,如果没有超过《民法典》规定的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法律应当保护其合法的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出具不予受理的决定书,然后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由法院作出工伤认定,判定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

  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伤鉴定在哪里做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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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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