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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如何调解劳动争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6 10:19:57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地位,劳动者除了依据劳动合同向仲裁委和法院维权职位,还可以通过企业工会进行劳动争议的调解...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地位,劳动者除了依据劳动合同向仲裁委和法院维权职位,还可以通过企业工会进行劳动争议的调解和协商。那么,工会如何调解劳动争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会如何调解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这就决定了企业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在企业工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召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会议,受理劳动争议,支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对广大职工和企业行政宣传劳动争议调解的作用和意义,促进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其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代表进行的,既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要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下进行调解工作。企业工会虽然以其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的特殊地位组织、参加调解,但要注意不能替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对劳动争议事项的具体调解工作应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

  二、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

  关于工伤待遇问题,企业经与其协商一致,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已得到部分履行。此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主要争议焦点。对于当事人自行调解处理达成的协议的性质,现行法律规范并未明确规定。参照高法《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关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司法解释,对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签订的调解协议也应当具有合同效力。该案中企业与邱某达成的工伤待遇协议,并不违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合同。依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用人单位都能成立工会的。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可以先咨询是否有工会等情形。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林小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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