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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应修订宣告公民环境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8 12:12:1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导语:近日有关教授称,《环境保护法》下一步的修订,应宣告公民有享受适宜环境的权利,如清洁的水和空气等。同时,应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明确纳入环境税费征收范围。那么这些情况下,...

  核心导语:近日有关教授称,《环境保护法》下一步的修订,应宣告公民有享受适宜环境的权利,如清洁的水和空气等。同时,应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明确纳入环境税费征收范围。那么这些情况下,对于环境需要如何落实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下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基本权利方面,公民的环境权已成为各文明国家环境立法的通例。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一个推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在环境基干法的制定方面,不明确宣告或认可公民的环境权,不利于公民主动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决定》提出,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此,《环境保护法》下一步修订时,应宣告公民有享受适宜环境的权利,指出公民不仅有权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还有权享受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生态文明成果,如清洁的水和空气等。

  《环境保护法》修订三审稿仍然采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的措辞,而非“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排污税费”,与三中全会《决定》的“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要求不一致。

  另外,环境税费制度设计不完善,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目前没有明确被纳入征收范围,不利于倡导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生活模式。目前,《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已经进入四审预备阶段,上述问题都需在下一步修订中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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