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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传染病预防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5 16:28:5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地震后,上下一心求助伤员成了大家最关注的点,但是震后,由于水、食物、住房等系统的破坏,也是传染病传染病高发时期,这个时候预防传染病发生就成了灾区又一重要任务。地震后预防传染病大规模爆...

  核心内容:地震后,上下一心求助伤员成了大家最关注的点,但是震后,由于水、食物、住房等系统的破坏,也是传染病传染病高发时期,这个时候预防传染病发生就成了灾区又一重要任务。地震后预防传染病大规模爆发需要实地了解灾区卫生情况作出人力、物力等方面的部署,同时要严控各种高发传染病的发生,重建疾病监测系统、落实食品、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整治工作。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地震后,由于饮用水供应系统破坏,食物短缺、居住条件被破坏等原因,极易导致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和流行,如唐山在7月28日凌晨地震后,8月1日至18日的累计肠道传染病(痢疾、肠炎)发病率约为10%(个别居民点甚至高达30%)同时,由于人口迁移、流动,干扰了一些正常免疫工作的开展,造成无免疫人群某些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一、实地评估 部署工作

  1、震后要迅速建立自上而下的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组织和队伍,全面具体开展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以当地医疗卫生人员为主,积极组织协调在灾区的各地、各部门及军队的防疫力量,共同做好灾区防疫工作。要组织开展防疫能力现状评估,摸清灾区现有卫生防疫队伍状况,合理调整防疫队伍布局,实现灾区防疫工作全覆盖,认真落实好灾区卫生防疫各项工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专家,协助云南省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灾区公共卫生现状和需求评估,指导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二、重建疾病监测系统,落实应急免疫计划

  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传染病疫情、食源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1、要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通报工作。对灾民集中安置点,要安排专人包干,每日巡查,加强发热、腹泻等症状监测工作,及时筛查传染病病人,确保各类重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2、接到传染病疫情、食源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科学有效处置,避免疫情扩散。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当提供相关技术指导。[page]
  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要认真组织落实霍乱、痢疾、甲肝、伤寒、麻疹、乙脑、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

  加强人群免疫状况评估,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应急接种,尽快恢复常规免疫接种,预防传染病的暴发。

  2、迅速组织摸清灾区饮用水供水设施状况。

  重点加强灾区城镇集中供水以及灾民集中安置点饮用水卫生监督和监测工作,强化防范措施,加强灾区供应食品应急监测,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卫生和食物安全。

  3、加强卫生措施。

  加强粪便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理,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要确保消杀药品和器械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科学开展环境消杀工作和鼠、蚊、蝇等病媒生物的防制。要及时清除居住地及周边的各类垃圾、污水、人畜粪便及卫生死角,安排专人做好垃圾、污水的收集、消毒及清运。

  3、预防尸体中毒。

  为防止由于饮用被腐烂尸体污染的水而致中毒,水源周围必须彻底清除掩埋尸体,并进行消毒。尸体处理要做好喷药、包裹、捆紧、运出、埋葬等工作。

  4、加强食品卫生措施

  应注意加强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临时包含供应点和街头食品的卫生、外援食品的卫生,严防食品受到细菌、霉素、寄生虫及其他昆虫,化学品的污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恢复生产经营前,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修复、并报请卫生监督机构重新进行卫生审查,经许可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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