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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豆浆被罚30万,虚假宣传的处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9 12:24:21 人浏览

导读:

虚假宣传一般是指商家利用广告来发布不符合实际商品的信息,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时候误解商品的性质、功能、作用等。315消费日曝光了永和豆浆的虚假宣传行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下永和豆浆被罚30万,虚假宣传的处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虚假宣传一般是指商家利用广告来发布不符合实际商品的信息,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时候误解商品的性质、功能、作用等。315消费日曝光了永和豆浆的虚假宣传行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下永和豆浆被罚30万,虚假宣传的处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题为“这杯国饮,果断赞了!”的广告宣传,含有“永和豆浆的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各国驻华大使馆”的内容。经查实,该公司在非正式场合向个别使馆工作人员赠送其产品,赠送行为和产品均未经政府授权,与广告宣称严重不符。该公司上述广告混淆概念误导受众,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一、广告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广告经营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55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四、虚假宣传被处罚相关案例

  去年4月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定海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营业场所内正在举行一场会销形式的B320净水器促销活动。经查,该公司在促销活动中,宣讲了“自来水中加入了漂白粉,吃多了致癌”“饮用水水质不良导致结石、血液疾病、癌症”等内容,现场还利用卫生间自来水、瓶装水、净水器制的净化水进行电解还原试验和余氯测试试验,而这些误导性的虚假试验及宣传并无任何依据。截至查获日,该公司共举行B320净水器促销活动15场,销售净水器81台,共计货值金额320000余元。

  “该公司的促销活动采用虚假身份,虚假信息、误导性试验等损害自来水商品信誉,以此来宣传喝净化水远离各种疾病,达到促销净水器的目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公司的促销活动属于经营者对净水器性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对此,相关部门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永和豆浆被罚30万,虚假宣传的处罚有哪些相关内容,虚假宣传一类手段就是改变商品性质夸大效果从而促使消费者购买的目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上面的律师,律师会及时回复您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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