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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9 07:09:27 人浏览

导读:

商业贿赂可以用四个字概括:账外、暗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

  商业贿赂可以用四个字概括:账外、暗中。

  《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商业贿赂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账外暗中。

  2.在主体上是经营者,经营者即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

  3.贿赂是多样化的,不限于金钱。

  4.要区分折扣、回扣和拥金。拥金是给中间人的。折扣只能给予交易的相对人。回扣可以给予对方,也可以给其他可以影响到交易的有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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