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有哪些
导读:
对于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有哪些,这个问题,一般来说,经济赔偿是指因为某一件事情触犯到了我们的一个最根本的利益,所以需要进行一个经济的赔偿,而对于经济补偿来说,经济补偿是为了补偿我们某一个方面的不足而设立的一种补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他的区别到底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经济补偿金的条件较为简单,强调的是向劳动者倾斜。
相对赔偿来讲,经济补偿的范围较小且不是很精确。当职工符合文件中列出的条件时,企业就应按规定向职工一次付清经济补偿金。否则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职工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2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而赔偿金的支付未作出此类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不是很精确是指大体上一年工龄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赔偿的条件较为严格,强调的是过错责任。
企业承担赔偿的主要内容。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的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对于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来说,他们都可以为我们获得一笔比较大额的赔偿,所以说还是很重要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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