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牌车辆出险如何理赔
导读:
任先生刚买了一辆新车,并在代理公司办理了保险。由于想参加下一次的拍牌,所以这些天一直“裸牌”上路。但听闻有朋友因未上牌照而导致车辆被盗后理赔遭拒,任先生很是忐忑:没有及时上牌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究竟是否理赔?对于不同的险种,是否有区别对待?
一般来说,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必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车牌号;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年检和年审按时完成。
不过,领车、试车等新车未能及时上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尤其是沪上不少车主开车去外省市上牌,这段时间便成为“无牌照”的真空期。太平洋保险上海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钱妍凌表示,外界普遍认为未上牌的车辆只要凭车辆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大梁号就能理赔,其实这是不准确的,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大梁号只能确定被保险车辆标的本身,而不是作为三者险、车损险理赔的依据。对于未上牌的车辆,需凭车管所颁发的车辆临时移动证进行理赔。
车辆临时移动证是车管所颁发的“临时车牌”,一般有效期在15天,专门作为新车未上牌或者领车、试车之用。未上牌的车主可以反复购买车辆临时移动证,只要在有效使用期内,保险公司都会认可并作为理赔的所需资料之一。有消息称,日后临时移动证的发放数量可能被限制为2次,也就是说车主应尽量在1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上牌的工作,以避免影响日后的理赔。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在未上牌时,有些保险公司车险保单中登记的是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车主重新上牌后最好进行保单批改,改成车牌号;而办理保单批改是完全免费的。
此外,虽然有了车辆临时移动证作为理赔凭证,但车辆盗抢险依然是作为免责被排除在外的。业内人士指出,一旦未上牌的新车被盗,车主无法提供发动机号等证明车辆标的有效证明,这给保险公司核赔带来难度,同时逆选择的因素也较大;出于风险管控的考虑,保险公司都在盗抢险条款中将“未上牌时发生盗抢”列为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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