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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行政处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4 20:34:24 人浏览

导读: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可能是肇事者不小心或者不得已的行为,但它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远远高于交通肇事罪带来的赔偿责任,严重的是要被吊销驾驶证终审,法律快车小编以行政处罚为例为您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带来的处...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可能是肇事者不小心或者不得已的行为,但它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远远高于交通肇事罪带来的赔偿责任,严重的是要被吊销驾驶证终审,法律快车小编以行政处罚为例为您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带来的处罚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甚至需要吊销驾驶证终身。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的法律后果很严重,不仅仅只是平常的民事赔偿责任,还包括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扣处200至2000元之间的罚金,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更要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岸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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