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撞人逃逸 路遇民警被截
导读:
6月28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茅建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2011年3月1日13时20分许,茅建华醉酒后驾驶未经年检的小型客车,沿启东市东和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某路段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由施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施某跌地受伤,施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茅建华驾车逃离现场至东海镇全心村道路上时被公安民警截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施某符合车祸致创伤性休克死亡。茅建华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3月4日,茅建华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已履行部分赔偿款235000元,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茅建华醉酒后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对路面动态观察不够,遇情况措施不当,没有确保安全驾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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