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危险品车辆超载的处罚标准
导读:
众所周知,车辆都是有限载规定的,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受到道路交通管制的,但是在超载中还存在加重情形,比如携带危险品车辆超载,那携带危险品车辆超载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危险品车辆超载的处罚标准可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1款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2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不同地方依据不同的法律处罚依据相应不同,应视具体情况处罚。
(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
(二)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
(四)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五)造成汽车行业的畸形发展。
很多人容易将超限和超载混淆,其实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超限:是指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特别关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对超载的核定,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超限和超载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根据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例如载质量不满1000公斤的小型汽车装载1200公斤就是超载;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公路(含桥梁)其设计的限载标准是不同的。
2、超载和超限的客体物不同: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的表述,但超载既有货物装载,又有客运超载;而超限只在货物运输中有,客运中没有超限的规定。
3、超载和超限的执法主体不同: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根据《公路法》第8条规定,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另据有关法律要求,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只能各执自己的法,不能越权。
4、超载和超限的法律责任不同: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规定,超载的法律责任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8条规定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可以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规定在罚款或者警告同时并处吊扣1个月以下的驾驶证,因此超载只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根据《公路法》第75条和第84条规定,超限的法律责任是罚款3万元以下,造成公路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超限有行政法和民事法律上的双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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