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轻微事故处理方法
导读:
自从北京率先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可以“代位求偿,互碰自赔”以来,全国部分城市也推出了一系列能够快速解决轻微事故的方法。用此来缓解交通堵塞压力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在马路上发生轻微碰撞事故,请牢记“快撤”的原则,在拍照留证据、确定双方职责的基础上,速到最近的快速处理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
据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撤离现场、占道讲理引起交通堵塞甚至二次事故发生,已经成为道路交通的一大公害。为此,市公安交警部门与广东保监局协调,在原市区主干道试点开设的四个快速处理服务点的基础上,在交通拥堵较为突出的天河区、越秀区增设了五个快速处理服务点。今后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协调广东保监局在全市范围内逐步予以增设。市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业共同呼吁广大驾驶员树立现代交通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尽快转变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而占道争论的观念,依法履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的法定义务。
同时,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与保险部门的合作,加大对车险骗赔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险公司向保险行业协会报送涉嫌虚假骗赔案件,经过认真比对分析后,将较明显制造假赔案的案件移交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将给予严厉查处。市交警部门奉劝想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或者扩大事故损失获取非法利益的违法分子,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温馨提示
十二种轻微交通事故 请自行定责
以下12种情况均为违章的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追撞前车尾部的;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
3.红灯亮时,继续通行的;
4.逆向行驶的;
5.向后倒车或溜后的;
6.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
7.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
8.进入环形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的;
9.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10.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
11.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行驶的;
12.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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