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共交通用地优先路权优先
导读:
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禁止其他车辆进入公共汽车专用道行驶……《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日前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6月1日起施行。
科学布局线网优化内外衔接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布局是优化公交网及站点位置的基础。《条例》规定,科学规划线网布局,优化重要交通节点设置和方便换乘,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与轨道交通、个体机动化交通以及步行、自行车出行的协调,促进城市内外交通便利衔接和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
《条例》突出“公交优先”原则,要求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和预留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城市用地规划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为确保公共汽车专用道畅通,《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科学设置或者调整公共汽车专用道以及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加强专用道的监控管理,禁止其他车辆进入公共汽车专用道行驶,保障城市公共汽车路权优先。
完善移动支付发展智能公交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汽车运营和服务,《条例》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实行政府定价,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等因素确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票价,并依法听证。运营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行驶的,应及时组织乘客免费转乘同线路的其他车辆或者调派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和乘务员不得拒载。若存在到站不停、滞站揽客、中途甩客或者在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的,相关部门可责令驾驶员、乘务员限期改正,处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运营管理、服务监督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完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移动支付体系,促进智能公交发展。
《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力度,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交通,支持和鼓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使用新能源车,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应用和新能源供给设施建设,淘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老旧车辆。
配建公交设施“四同步”
《条例》规定,实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大型住宅小区建设以及新建、改建、扩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码头、轨道交通等设施和旅游景点、大型商业、娱乐、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设施时,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原标题:安徽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出台,公共交通用地优先路权优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大多数人在进行购房的时候,是无法一次性结清房款的,因此就会选择向银行进行借贷,而银行为了确保其债权不会丧失,就会要求对方出具抵押物来设立抵押,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
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禁止其他车辆进入公共汽车专用道行驶&hel
核心内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范围是哪些?建设工程价款的范围应当以建设工程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基础,而迟延利息应列入优先受偿范围,还有带资、垫资款应否列入
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抵押权并存的情况下,何者优先,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该优先受偿权并没有经过登记,没有实行公示,因此第三人很难知道,而一般抵押权大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