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老丁摔伤?还是被撞伤?
导读:
昨天,管城区法院开庭审案,65岁的环卫工丁老先生和另一个主角王先生是各执一词,都咬定是对方的过错造成的。
两方心中杆秤如何,不得而知,但旁听的人民陪审团中9位成员合议后认为,丁老先生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是“王先生撞了他”,所以建议合议庭驳回丁老先生的诉讼请求。
环卫工老丁摔倒了,认为是被电动车撞的
去年11月19日11时30分许,正在上班的老丁骑着人力三轮车沿着紫荆山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走到商城路口北40米处时,只听“咚”的一声,丁老先生从车上摔下来了,倒在车的正前方。
“俺爸是被后面骑电动车的撞倒的,电动车车速非常快,俺爸的车被撞得向前滑行撞到了护栏,才从车上摔了下来。”儿子小丁说,“后来,俺爸跟我说,他当时感觉到被撞了一下,紧接着就摔倒了。”
随后,老丁被送往医院。经诊断,老丁左胫骨平台骨折。
之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为此次交通事故是由王先生骑电动车超速行驶撞到丁老先生的三轮车造成的,王先生应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小丁说,父亲看病已经花去了好几万,也借了不少钱,现在他和父亲都做好了上诉准备,“我一定要为父亲讨个合理的说法”。
去年12月5日,丁老先生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王先生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5万元。
王先生坚持认为是老丁自己摔倒在地的
王先生说:“当时,我就骑着电动车在丁老先生的后面。当他骑着三轮车走在紫荆山路上离商城路口大约40米的时候,他的三轮车的左后轮就已撞到了紫荆山路快慢车道的隔离金属护栏,然后,他就从车上摔下来了。我当时车的时速为二三十公里,刹车不及,就撞在了他的三轮车后挡板处。”
“我正要去扶他,旁边围观的人说,小伙子,不要去扶他,不然就是你的责任了。于是,我就先拨打了110和120。”
王先生等了大约10分钟没有等到处理事故的警察,就去找了正在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处理事故的荆警官。
王先生回来时,丁老先生已被送往医院,他们的车也被挪动了。荆警官随即对他和旁边的几位目击证人做了笔录,并留下了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
后来,王先生收到事故认定书,当即表示异议。
王先生随后到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核,但是,办公室人员告诉他,丁老先生已经到法院起诉他了,行政复核自动终止。[page]
人民陪审团: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老丁“被撞伤”
昨天,法庭上,双方就老丁的受伤是否与此次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展开辩论。人民陪审团9位成员参与旁听和提问。
陪审团认为老丁受伤的直接原因仅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法认定双方责任。因为该事故认定书仅认定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但对事故的形成与受伤直接原因并未说明,建议法庭在参考事故认定书的基础上结合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对事实加以认定。
最终,陪审团认为老丁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建议合议庭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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