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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醉驾主动接受检查 可算自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8 00:50:32 人浏览

导读:

下月起,醉酒驾车、飙车将从交通违法行为变身为刑事犯罪行为。醉酒驾驶、飙车将被处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5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分时段分路段查处酒驾、醉驾行为。但是,醉驾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

  下月起,醉酒驾车、飙车将从交通违法行为变身为刑事犯罪行为。醉酒驾驶、飙车将被处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5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分时段分路段查处酒驾、醉驾行为。

  但是,醉驾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醉驾该如何量刑,目前还没有标准。昨日,泉州法律界人士和交警部门,对醉驾即将带来的影响和相关处理办法作出了解析。他们认为,醉驾量刑将考虑酒精含量的多少,醉驾主动接受检查的,可能算投案自首,可能从轻处罚。

  新法有何影响

  醉驾一律入罪 成本高于行政制裁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133条增加一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修正案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增加了5内年禁驾的处罚。

  对此,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刘海耀警官解释,醉驾一律作为犯罪进入刑事诉讼,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当事人委托辩护,以及法院的一审、二审,乃至判决生效之后可能出现的申诉、再审等,这过程中花费的时间、精力及金钱成本都远远高于行政制裁。

  无公职者醉驾 也可以被解聘

  对被判刑的驾驶人来说,今后要重新回到社会上,都将有一定的副作用。

  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王聪怀律师说,与此前的醉驾被行政拘留相比,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是一种审判前的羁押,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醉驾犯罪嫌疑人除了被判刑、五年内不得考驾照外,公务员还将被开除公职。

  此外,醉驾后受到严惩的不光是公务人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30条的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也就是说,党员醉驾被判刑将被开除党籍。

  除此之外,律师一旦醉驾被判拘役也将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因为《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而根据《劳动法》的第25条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凡因醉驾构成刑事犯罪并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可能会被其所在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page]

  另外,替醉驾者顶包的违法行为,则要被追究包庇罪。

  醉驾如何量刑

  酒精含量高低 或成量刑情节

  修正案对醉驾并没有“情节恶劣”这一限定。这就意味着只要醉驾,不论是否有严重后果,均构成犯罪,但具体如何量刑,没有规定。

  刘海耀说,醉驾的标准是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80mg/100ml,驾驶人酒精含量的高低,有可能作为量刑的考量情节,酒精含量低量刑低,酒精含量高量刑高。此外,驾驶人醉酒驾车在普通公路的闹市区,或是在人烟稀少的公路,也有可能作为量刑的标准。闹市区醉驾危害大,人烟稀少的公路危害小。

  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王聪怀律师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酒精含量越高,潜在的危险性就越大。但法律目前没有对酒精含量的上限进行明确规定。量刑是否参照酒精含量高低,还是未知数。王律师说,影响醉驾的量刑有很多情节,例如初犯,或者有无经济赔偿,有没有受害者,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得到受害者的谅解等都有关。

  主动接受检查 可能视为自首

  泉州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柯平均说,醉酒驾驶从原来的交通违法行为变身为刑事犯罪行为,一旦民警在路面上查处醉驾嫌疑人,送医院抽血检验后达到醉驾标准,即可视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因醉酒驾驶而引发交通事故,则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论处。

  此外,对于在醉酒驾驶过程中,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驾驶人主动停车接受检查的,视为投案自首,在法院判决的时候,会减轻从轻处罚。

  不过,记者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对醉酒驾驶、“飙车”两类犯罪行为的量刑还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量刑标准要等具体案例的发生,司法实践后再逐步完善。

  新规怎么落实

  执法减少自由裁量 杜绝人情特权干扰

  王聪怀律师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旦醉驾入罪,就必须要移交到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正常程序,由公安侦查后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再侦查起诉,收集材料后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

  王律师说,刑法修正实施后,把第一关的交警有很大的权利和余地,如果要真正落实,案件就会很多。交警在一线执行时就要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减少人情和特权的干扰,才有利于人人平等。

  刘海耀则认为,在具体操作中,醉驾产生的后果较轻的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page]

  新法修正后,就是落实的问题,实践要怎么操作,还要看案例的具体情况,目前,还没有一个很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标准出来。

  醉驾刑案发现地 由交警大队管辖

  日前,公安部起草了《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办理醉酒驾驶的程序上做了规定,从管辖——查处——立案——侦查——强制措施——侦查终结——档案管理。

  《规定》指出,醉驾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现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行使侦查犯罪的职责。查获涉嫌醉驾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抽血检验鉴定,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醉驾标准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连其他受案材料,报县级以上公案机关负责人批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立案侦查,并制作《立案决定书》。

  侦查阶段,办案部门应当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传唤讯问的,办案部门应制作《呈请传唤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即制作《传唤通知书》,执行传唤。

  对涉嫌醉驾驶的人可以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强制措施。对已立案侦查的醉驾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办案部门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侦查终结的案件,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侦查终结后,诉讼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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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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