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4死2伤
导读:
新华网哈尔滨6月21日电(记者熊琳 王春雨)记者从黑龙江省鸡西市有关部门获悉,21日14时许,201国道鸡西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4死2伤。
据鸡西市交警支队负责事故处理的人员介绍,14时许,一辆从牡丹江开往鸡西方向的捷达车行驶到201国道267公里处,与对向驶来的一辆白色货车相撞,捷达车内4人当场死亡,货车司机和他的妻子受伤被送往医院。
据初步了解,事故发生地是坡路,当时正下暴雨,视线不好,201国道正在扩建改造,原来的双向四车道变成现在的单向两车道。
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近年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直线上升,随着有车一族的队伍日益庞大,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人们购买车辆后,为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减轻自己的损失,会购买车险,若发生交通事故
本文为大家提供详尽的“吉林和龙市发生重大车祸致4死3伤”内容,由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栏目组编辑总结。昨日9时10分左右,和龙市郊区火葬场附近路口发生一起重大车祸,一
新华网哈尔滨6月21日电(记者熊琳王春雨)记者从黑龙江省鸡西市有关部门获悉,21日14时许,201国道鸡西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4死2伤。据鸡西市交警支队
新华网哈尔滨4月24日电(记者孙英威、熊琳)24日21时许,哈尔滨市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目前事故至少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24日21时许,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