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酒后驾车 > 酒后驾车案例 > 醉酒驾车伤2人 酒精含量达319毫克

醉酒驾车伤2人 酒精含量达319毫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6 01:11:22 人浏览

导读:

醉酒开车、撞伤骑车人逃逸,北京重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业区经理罗某为自己的严重违法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不仅要在拘留所里过年,连职务也被公司免除,年终奖金也泡了汤。昨天上午,其所在公司也因为在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失管失控现象,被石景山交通支队下发了“限

  醉酒开车、撞伤骑车人逃逸,北京重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业区经理罗某为自己的严重违法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不仅要在拘留所里过年,连职务也被公司免除,年终奖金也泡了汤。其所在公司也因为在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失管失控现象,被石景山交通支队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事故于2月1日13时40分发生在石景山区银河南大街雅丹亭门前。当时,罗本志醉酒后开车由北向南行驶,小客车前部将同方向骑自行车的王女士和驾驶人力三轮车的环卫工人张女士撞倒,随后罗逃逸,最终被现场群众及民警抓获。经酒精检测证实,肇事司机罗某当天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9.30mg/100ml。交管部门介绍,醉酒驾车达到这个程度比较少见。目前肇事司机已因其酒后驾车及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20天,合并处罚3600元,吊扣驾照6个月。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调解

交通事故保险

交通事故理赔

最新交强险条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