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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车险可以提前多久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7 09:36:59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购买了汽车之后,我们都会相应的去购买一个车险。以作为我们日常生活当中进行行车的一个保障所在。那么,如果我们是在南京地区的话,我们想要提前购买车险,要提前多久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南京车险可以提前多久买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当我们购买了汽车之后,我们都会相应的去购买一个车险。以作为我们日常生活当中进行行车的一个保障所在。那么,如果我们是在南京地区的话,我们想要提前购买车险,要提前多久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南京车险可以提前多久买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南京车险可以提前多久买

  江苏只能提前40天投保,包括南京、苏州的,都是提前40天投保的。

  二、车险保险理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

  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三、车损险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车辆损失险

  (一)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 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天窗及倒车镜单独破损;

  (三)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 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 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 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 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十二) 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三)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南京车险可以提前多久买的相关内容。依照相关的规定,在南京地区车险是可以提前40天进行购买的。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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